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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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食品工程系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学生管理守则
发布时间: 2014-04-04     浏览次数: 468

一、实验室是师生进行教学与科研的主要场所,进入实验室必须遵守纪律,保持安静,不准高声谈笑,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等杂物,不准穿拖鞋、短裤。

二、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准开动与实验无关的其他仪器设备。注意安全,做好事故应急准备,遇到事故要及时采取措施,并报告有关人员。

三、实验管理人员对不遵守操作规程,又不听劝告者,应令其停止实验,对违章操作造成事故者须追究责任。

四、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离开实验室必须关窗,关好水电开关。

五、消防器材要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它用。

六、易燃试剂集中保管。(1)装易燃试剂的瓶或桶必须密封,避免挥发;(2)少量易燃试剂必须放在试剂柜内,塑料桶装的必须放在阴凉处,远离火源;(3)实验室使用电炉时必须远离易燃试剂2米以外。有大量易燃试剂放置的房间,不准用电炉。

七、实验动物、剧毒药品专人保管,用多少领多少,用完后立即妥善处理,剩余量应交回实验员。

八、学生实验使用电炉、剧毒药品、易燃试剂和开动仪器时,必须听从带实验的教师或实验员指导,不得随意操作。

九、爱护公共财物。实验仪器、工具、药品、实验材料等,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准带出实验室。

十、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不应有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