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院行政工作实行在校党委领导下院长负责、副院长分工管理、具体落实实施的分级管理办法。
二、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推进本系的改革和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为社会培养德能、智能、技能相统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三、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以学生为主体,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四、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坚持统筹兼顾、计划支出、勤俭办事、监督审计、民主理财的原则,服务教学,保证生活,支持发展。
五、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同时,充分发挥集体智慧的作用,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团结协作,民主办学。
六、坚持行政管理与思想政治工作相结合、严肃纪律与表扬激励相结合、落实计划和职责与灵活创新相结合,追求方法、目标、效果相统一。
七、行政工作严格依据本院年度计划、岗位职责、工作制度实施,逐级定期汇报,定期检查总结。重要工作、大型活动、重大事项或事故要及时报告分管领导,保证下情上达,为开展工作提供保障。
八、本院工作实行责任目标管理制。根椐分工和职责逐级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
九、实行逐级负责制度,在谁主管、谁负责、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密切合作,互相支持;中心工作、重要工作本系统一组织,人员统一调配。
十、实行责任追究制,在严格逐级负责的基础上,对于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责任人追究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