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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当前位置: 首页  学院概况  制度建设  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教师工作规范

 

教师的根本任务是教书育人,教师应遵循教育的基本规律,按照教学规范的要求,开展教学工作。为了把教师的教书育人工作做到实处,现根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我系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范。

1、遵纪守法,具有崇高的思想境界,要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崇高的精神塑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用正确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教育学生。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职业道德修养,在教学作风、思想道德、文明修养、遵纪守法、生活作风、治学态度、社会实践等方面严以律己、为人师表;关心、尊重学生,又严格要求学生。

3、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和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履行教师职责,完成本院分配的教学工作任务和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4、上课前必须认真备课,做到备学生、备教材、备教法;有大纲、教学进度表和教案(三备、三有),新课在开课前至少写好全部教案的三分之一,旧课也要常备常新,不断吸取本学科的科研成果。

5、应按时上、下课,因故不能上课须请假,需办理调、停课手续,经院领导批准后方有效。

6、崇尚严谨、进取、求实、创新的作风,严谨治学,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专业学术水平。每堂课应力求做到:目的明确、语言规范、教法恰当、组织紧凑,能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7、认真研究教育科学,积极申报教研项目,自觉参加教研室组织的教研活动,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并按照听课制度中的有关规定相互听课,虚心听取学生信息员意见,努力改进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8、按照学院考试材料规范化要求,印制试卷、阅卷和成绩评定,并按规范化准备好考试材料及时上交教学秘书处。

9、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申报各级科研项目,撰写学术论文,每年应结合自己的专业撰写一篇有一定价值的论文。

10、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应接受教研室、学院和学校教学督导委员会的随机听课检查,作为对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11、每学年由院年度考核领导小组和教研室对教师遵守本规范的情况进行考核,其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提职、评优的主要依据。

12、主讲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选用和编写符合本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高质量、有特色的教材、教学指导书及教学参考资料。

2)负责本课程的讲授,负责本课程辅导答疑的安排和作业的布置,负责实践性教学(含实验课程、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等)、学生学业成绩考核与评定等教学环节的组织实施与管理,负责指导、检查辅导教师答疑、作业批改等教学环节的执行情况。

3)执行教学纪律,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13、辅导教师的主要职责是:

1)随堂听主讲教师的课,虚心接受主讲教师的指导。

2)认真做好辅导答疑等工作,辅导答疑课时视课程性质控制在主讲课时的15%—25%,并在主讲课时外进行。

3)负责学生作业的批改,并将情况及时反馈给主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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