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与生物工程学院实验室实验教学管理制度

发布者:审核员发布时间:2024-06-29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第二章  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按规定的时间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做好预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应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

第三章  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实验报告、笔试与口试等形式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2.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3.对教师的考察可以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实验课表、实验登记表、实验报告等教学资料的形式。

4.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